隨便一個女model,影個print都收幾萬元。有點姿色和氣質的,分分鐘過10萬。
TVB和各大唱片公司,也已經累積了很好的開價經驗。以前TVB小生一個job收幾十萬已經不得了,而家吓吓開價都可以過百萬,已且也有成交個案。面對如此的talent市場,就看廣告公司或marketing人懂不懂還價了。
查小欣今日在《晴報》撰文,狠批PCCW盜用其照片賣廣告。PCCW是大公司,不會不清楚talent royalty的行規,反正最紅的陳豪都用過了。但將訪問片段截圖刊在廣告上,不知是否法例許可?
事實上,版權費是marketing人最無奈和無助的一環,無論talent royalty定導演、音樂等使用權費用,大部分時候都只有肉隨砧板上。香港又好似從來沒有有關廣告版權費用的訴訟,很多「行規」都是聽返黎,都唔知真定假。
如果這次查小欣向PCCW發炮可以引發討論,甚至訴訟,對marketing人也未嘗不是一樁好事。